环保新闻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党务公开 | 公共服务 | 公众参与 | 环境监察 | 镇江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 > 环保新闻 > 市内要闻
市环保局组织收看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视频座谈会
新闻来源: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7-12-27 09:25:00 字体【    】浏览次数:

26日上午,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和贯彻力度,环保部与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视频座谈会。我局作为镇江市分会场的组织单位,邀请市人大、法制办、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共同参会学习。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2017年6月27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座谈会上,环保部部长李干杰、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领导讲话,水利部和住建部等部门领导、“河长”代表、专家学者及环保组织代表进行了发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在会议中强调,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部门之间联防联控,加强各级各部门的学习培训,面向公众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抓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

此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第三次修改。与原法相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做出了56处重大修改,由原来的92条增加到103条。此次修改,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防治水污染与保护水生态并重,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明确河长制、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加强流域水污染联合防治与生态保护、完善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工业城镇农村水污染防治、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加大对水环境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等。为不断改善我国水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打印】【收藏】【关闭】
中国·镇江政府门户网站版权所有 镇江市人民政府 38-365365主办
维护单位:镇江市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84417405
©Copyright 2009 Zhenjiang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0205253号-1
今日访问:    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