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新闻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党务公开 | 公共服务 | 公众参与 | 环境监察 | 镇江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固废管理
关于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移途径地告知函
新闻来源:固废中心 发布时间:2017-12-06 09:56:00 字体【    】浏览次数:

常州市、无锡市、湖州市、杭州市环保局:

经浙江省和江苏省环保厅审批同意,我市的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拟将产生的水处理污泥(HW04,263-011-04)1000吨,转移至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转移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转移过程途径贵市(具体转移路线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特将该转移事项函告贵局。

特此函告

附件:运输路线图和联系方式

                38-365365

                2017年12月5日

抄送:镇江新区环保局

  
【打印】【收藏】【关闭】
中国·镇江政府门户网站版权所有 镇江市人民政府 38-365365主办
维护单位:镇江市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84417405
©Copyright 2009 Zhenjiang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0205253号-1
今日访问:    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