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省商务厅、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入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苏环科[2008]11号)要求,现将拟命名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的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江苏兴化经济开发区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2016年7月25日-2016年8月7日
二、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科技处)
电话:025-86266089
传真:025-86266089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
邮编:210036
电子邮件:kjc@jshb.gov.cn
三、公示期间,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来信、来访和来电。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