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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江市长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
新闻来源:计划处 发布时间:2012-04-10 08:31:00 字体【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镇江市长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事业企单位:

《镇江市长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2-2015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镇江市长江水污染防治规划
2012-2015年)
 
1 规划区概况

1.1 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包括镇江市区、丹阳市、句容市和扬中市,总面积3847平方公里,涉及长江主江及扬中夹江全部自然岸线269.73公里。

基准年为2010,规划期限为20122015年。

1.2 编制依据

1)《关于印发〈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环发〔2011100号)

2)《关于实施〈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的通知》(苏环办〔2011376号)

3)《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大常委会,2005.06.05

4)《关于印发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镇政发〔201113号)

5)《关于印发镇江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镇政办发〔2011173号)

6)《关于印发镇江市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镇政办发〔2011181号)

7)《关于印发镇江市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镇政办发〔2011192号)

8)《关于印发镇江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镇政办发〔2011140号)

9)《关于印发镇江市工业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镇政办发〔2011198号)

10)《镇江市口岸和港口发展“十二五”规划》(镇政办发〔2011167号)

11)《镇江市长江岸线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09.2

12)《镇江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实施方案》,2011.9

13)《镇江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06-2010

14)《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200565日起施行

15)《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03.3

16)《镇江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7)《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0797号)

1.3 自然环境概况

1.3.1 地理位置

镇江市位于东经11858分至11958分,北纬3137分至3219分,地处富饶的长江三角洲顶端,江苏省西南部,长江下游南岸。长江流过镇江市的北侧,长江镇江江段的长度为103.7公里。这一段长江具有曲折湾汊多、河床摆动不稳定、受潮汐影响大的特点。镇江市中心区的北面直接濒临长江,不过这一段江面已经逐渐被征润洲与外江隔开,形成伸入市内的内江,又称为“金山湖”,水面约有5.6平方公里。

1.3.2 地形地貌

镇江地貌大势为南高北低,西高东低,以宁镇山脉和茅山山脉组成的山字型构造为骨架,山脉两侧由丘陵、岗地、平原分布。镇江的西南部丘陵起伏,群山连绵,其中大华山为最高峰,海拔为437.2m。市区最高峰为十里长山,海拔为349m

镇江市工程地质条件比较复杂,其特征是地貌单元多、地形起伏大,第四系松散土分布广泛,成因类型复杂、人工填土成份复杂,滑坡、江沿坍塌等地质灾难时有发生。南部为低山丘陵区,其他层主要为双层结构,即下层基岩,上层黄褐色可塑—硬塑状夏墅组粘土、粉质粘土,厚度560m,地耐力为1020/平方米。北部大部分地区为长江漫滩区,包括长江沿岸和古运河两侧,地耐力为810/平方米。

镇江位于扬、铜、茅山地震折裂带内,根据资料记载,该区域地震烈度为7度。镇江地带性土壤为黄棕壤,土壤利用以稻麦两熟为主,部分为蔬菜和林地。

1.3.3 气候

镇江市处于亚热带湿润季气候区,四季分明,寒暑变化显著,温差变化明显。年平均气温14.215.3℃,最冷月平均气温为0.62.8℃,最热月平均气温为26.828.2℃,极端最高气温为39.3℃,极端最低气温为-16.9℃,温度变化以春秋为剧。

沿线降雨量较多,历年平均降雨量为1051.2mm,降水多集中在59月,多年59月平均降水量669.5mm,年最大日降雨量达254.8mm

1.4 社会经济概况

镇江市地处江苏省西南部,长江下游南岸,东南接常州市,西邻南京市,北与扬州市、泰州市隔江相望。现辖京口、润州、 丹徒三区和句容、丹阳、扬中三市。另有镇江新区行使市辖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全市总面积3848平方公里,人口311万人,人口密度808/平方公里,高于江苏省均值(74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47.91千公顷。据统计,201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5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为82亿元,占4.2%;第二产业1122亿元,占57.4%;第三产业751亿元,占38.4%,农业经济仍占有相对较大的比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3325元,约为江苏省平均水平的两倍(江苏省人均GDP3392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874元,略高于江苏省平均值(6561元)。

镇江拥有1国家级开发区6个省级开发区、5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拥有世界主要的锚链生产基地、全球单厂规模最大的高档铜版纸生产基地、中国最大的汽车发动机缸体和醋酸生产基地,正逐步成为以机械、化工、造纸三大主导产业,电子信息、新材料、交通设备、食品、电力五大优势产业,船舶及船用设备、工程电器、五金工具、眼镜、香醋等十大产业集群为主体的长三角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1.5 水资源及水系概况

1.5.1 水系概况

镇江市共有河流64条,总长702.3公里(人工运河占相当比重)。全市河网密度为0.18公里/平方公里,其中丹阳市河网密度最大,每平方公里达到0.22公里。全市水面(不含长江)面积占13.7%,是江苏省水面较少的地区之一。

根据地形分布情况,以宁镇山脉与茅山山脉为自然分水岭,河流可分为长江沿江水系、秦淮河水系和太湖湖西水系三部分,而秦淮河水和太湖之水最终通向长江,实际上也是长江水系的组成部分。

长江水系:长江流经境内长103.7公里,京杭大运河境内全长42.6公里,在谏壁与长江交汇。本水系的各河港(除扬中市各港)均源出于宁镇山脉东北部及其余脉低山丘陵,直接注入长江。主要河道有长江(镇江段)、长江夹江、长江内江、古运河、运粮河、大道河、捆山河、团结河及扬中市河渠等。

1)长江

长江镇江段为感潮河段,位于潮流界与潮区界之间,河川径流受潮汐影响,呈现周期性的变化,汛期影响小,枯期影响大。潮汐为非正规半日潮混合型,每日两涨两落,涨潮历时短,平均约3小时25分左右,落潮历时长,平均约9小时左右。最小潮差为0.01m,最大潮差2.10m。常年以顺流为主,枯季涨潮偶有逆流出现。潮位的高低主要决定于上游径流的大小,每年的59月是汛期,潮位相对较高,10月~次年4月为枯期,潮位相对较低,年内变幅较大。

大通水文站是长江下游的代表站,该站历年最大流量92600m/s,最小流量4620m/s,相差较大。多年平均径流量为9057亿m3,年际变幅相对较小,来水过程比较平缓,解放以来,除1954年、1998年出现特大洪水外,一般年平均流量的变幅在20%以内。据统计,510月多年平均流量为40400m/s,其水量占全年的70.7%510月多年平均输沙率为25220kg/s,其输沙量占全年输沙总量的87.5%

2)京杭大运河

长江与京杭大运河在谏壁交汇,京杭大运河经谏壁节制闸、船闸与长江相贯通。河水水位、流量受运河节制闸控制调节。丰水期水位在3.00-3.90米,枯水期在2.55-3.30米。河段平均流速0.1-0.4/秒。闸北运河河段长约2公里,水情主要受长江影响,闸内河水以谏壁向丹阳为主流向,最终汇入太湖。

3)古运河

古运河西起镇江市京口闸,穿越整个市区,由西向东流经本区域,经镇江市京口区丹徒镇进入苏南运河,全长16.38km。古运河在平政桥、丹徒、谏壁三处分别流入长江。现已分别建闸,控制古运河水位、流量。关闭时,古运河水基本无流速,开闸时江水倒灌。古运河宽约为2030m,水深0.55m,流量为1.3-16.40 m3/s,平均流速为0.1-0.4 m/s,常年已基本失去航运功能,以城市景观为主要用途。

4)运粮河

运粮河起源于高资江岸,自西向东偏北流经六摆渡、永庆桥、镇扬桥、新河桥,最终流入长江镇江港池,全长9.95公里,两头通江,是区域重要的引排水河道之一,河底宽度15-20m,河面宽度60-80m。年平均流量13.92m3/s,枯水期流量4.15m3/s。河道历史最高水位5.15m1956年),历史最低水位0.5m19707月),设防水位3.10m

5)扬中河渠

扬中市由长江中太平洲、雷公嘴、西来、西沙等四个沙洲组成,属沿江水系。由于地形独特,也可视为独立水系,由27条骨干河港与长江相通,并建有14座水闸控制引排。

1.5.2 水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长江流域主要河流、水库的水环境功能区见表1.5-1

1.5-1 长江流域(镇江段)主要河流、水库水功能区划

河流

(水库)

起始-终止位置

长度(km/面积(km2

功能区排序

2010年目标

2020

年目标

长江

句容大道河口—镇江龙门口

16.5

渔业、工业、农业

镇江龙门口—镇江引航道口

3

饮用

镇江引航道口—镇江焦南坝西

7.75

景观、工业

镇江焦南坝西—谏壁上游2km

11.25

过渡

长江干流

谏壁站上游2km—谏壁站下游1km

3.00

渔业

长江

谏壁站下游1km—镇江大港

0.96

工业、农业

镇江大港—镇江大港外贸港区

6

饮用

镇江大港外贸港区—丹徒龟山头闸

5.16

渔业、工业、农业

丹徒龟山头闸—与丹阳交界

25.10

渔业、工业、农业

丹阳团结河口——丹阳新桥

4.7

渔业、工业、农业

丹阳新桥—武进市七大圩

10.00

渔业、工业、农业

扬中市西沙嘴—扬中市西来桥

47.00

渔业、工业、农业

扬中市西沙嘴—扬中二墩港上游2.65km

15.00

渔业、工业、农业

扬中二墩港上游2.65km—扬中二墩港下游0.35km

3.00

饮用

扬中二墩港下游0.35km—扬中西来桥

32.00

渔业、工业、农业

句容河

句容水库—房家坝

4.5

饮用、景观

句容河

北山水库—房家坝

21.2

饮用、农业

句容河

房家坝—赤山闸

19.84

工业、农业

便民河

楠江闸—入江口

17

饮用、农业

北山水库

/

59.5

饮用、渔业

句容水库

/

45.8

饮用、渔业

二圣桥水库

/

33.5

饮用、渔业、农业

茅山水库

/

103.5

饮用、渔业、农业

新坝港

万福桥港—栏杆桥港

7.5

渔业、工业、农业

联丰港

何大港—黄山套

8.13

渔业、工业、农业

三茅港

二墩港—沙家港

6.53

工业、农业

六圩港

兴隆港—油坊六圩村

8.02

工业、农业

穿心港

西来桥—三岔港

3.3

工业、农业

长旺港

头墩子—六圩港

3.9

工业、农业

团结港

团结闸—六圩港

4.2

渔业、工业、农业

红旗河

中滩—思议港

7.2

渔业、工业、农业

铁炉水库

/

2.76

渔业、农业

赤山湖

/

806.13

渔业、农业

虬山水库

/

28.9

饮用、渔业、农业

石山头水库

/

5.61

渔业、农业

南河

下葛村—天王坝

16.30

渔业、工业、景观、农业

中河

圩西头—老赵龙桥

9.38

渔业、工业、农业

北河

北河口—二圣桥水库

7.20

渔业、工业、农业

高阳河

松树山—高阳镇

5.0

工业、农业

二干河

陆家桥—和平闸

1.80

景观、工业、农业

汤水河

元桥—时庄坝

4.0

工业、农业

朝阳河

三益闸—朝阳坝

8.50

工业、农业

东西河

扬灯河—福利函

6.0

工业、农业

南北河

南江边双函—福兴村

5.0

工业、农业

大套河

双空函—福兴村

4.0

工业、农业

抽水站引河

谏壁站—入大运河口

2.7

工业、农业

御桥港

长山提水站—下严村

2.30

工业、农业

御桥港

下严村—运粮河

3.60

工业、农业

虹桥港

宗泽桥—入江口

2.47

饮用、景观、工业

沙腰河

大路闸—王里桥闸

13.8

工业、农业

高资港

石马—马桥口

15.0

工业、农业

姚桥港

入江口—石头桥

11.3

工业、农业

大港河

港口1号桥—赵卫村

4.2

工业、农业

东新港

兴隆港—东新港口

3.8

工业、农业

超飘港

立新桥—复生圩

2.23

工业、农业

跃进河

埤城常麓—九曲河

8.5

工业、农业

北山引河

大道河—北山水库

9.3

渔业、工业、农业

东山河

便民河—朝天坝

4.2

农业

东固水库

/

2.82

渔业、农业

回龙山水库

/

2.42

渔业、农业

固江口水库

/

9.12

饮用、渔业

龙山水库

/

1.26

饮用、渔业

马埂水库

/

6.56

饮用、渔业

潘冲水库

/

6.83

渔业、农业

方山水库

/

2.72

饮用、渔业

李塔水库

/

8.14

饮用、渔业

红旗水库

/

1.73

饮用、渔业

小庄水库

/

4.42

渔业、农业

天王坝水库

/

/

饮用、渔业

1.5.3 饮用水源地

镇江市市区和市辖城市饮用水以集中式供水为主,以地表水为主要水源地。镇江市现用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4个:镇江市征润州取水口、镇江市江心洲取水口、扬中市二墩港取水口、句容市北山水库,除句容市北山水库为湖库型水源地,其他3个均位于镇江市长江岸线上。

镇江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中征润洲水源地、二墩港水源地和北山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执行江苏省政府《关于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092号)》,江心洲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源自镇江市人民政府报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关于批准“长江江心洲丹阳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镇府发〔201113号)。

镇江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见表1.5-2

 


 

1.5-2 镇江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

城市

名称

水源地

名称

水厂

名称

取水量

(万m3/年)

水源所在地(河、湖)

水源地

类型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

水域

陆域

水域

陆域

水域

陆域

镇江市

征润洲

水源地

金西、金山水厂

12202

长江

河流

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其中,取水口至西大堤的引河一并纳入一级保护区范围)

上游至距取水口850米七里甸街道沙库东围墙,下游至距取水口400米的堤坝,向本岸南至镇江港老引航道南堤之间的陆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10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范围

镇江

丹阳市

江心洲丹阳

水源地

丹阳

自来水厂

2987

长江

河流

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二千米、南汊下延一千米(长江中泓线以北)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范围

镇江

扬中市

二墩港

水源地

扬中

自来水

二厂

1610

长江

河流

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10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范围

镇江

句容市

北山水库水源地

句容

自来水

二厂

2026

北山

水库

水库

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的

水域和陆域

一级保护区外的整个水域范围

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的汇水区域

二级保护区以外,外延1000米范围为准保护区

 


 

1.6 岸线利用现状

镇江境内长江主航道全长108km,沿江两岸自然岸线总长269.7km,其中长江主航道自然

岸线长139.4km,南岸岸线长101.5km,这是镇江最主要的长江岸线资源,目前开发利用程度最高。北岸岸线分布在新民洲、高桥等地段南岸;汊道夹江两岸自然岸线长109.4km;镇江老港池内部岸线长5.97km;长江支流口门部分岸线长4.63km

长江岸线利用的主要类型可分为港口、仓储、工业、生活、过江通道和特殊占用等6大类。现状利用中,从岸线类型来看,主要以深水、中深水利用为主,浅水岸线因经济技术等因素制约利用程度较低;从地理位置来看,谏壁、大港等地段利用程度较高,高资、龙门港次之,扬中、高桥地段长江尚处于开发初期阶段,尤其是扬中深水岸线是全市乃至全省最有开发潜力的岸线资源。

目前全市已利用岸线48.79公里,利用率为18.1%。其中南岸岸线利用率高,北岸及洲岛岸线利用率低。高资、龙门、谏壁和大港四个港区的岸线利用率达到80.87%,长江干流北岸岸线利用率仅为8.62%,洲岛岸线利用率仅为8.83%。镇江市各区段长江岸线资源利用率见表1.6-1

1.6-1 镇江市各区段长江岸线资源利用现状

岸线区段名称

总长

(米)

已利用岸线(米)

其中已利用建设港口码头的岸线长度(米)

岸线利用率(%

占全市已利用岸线比例%

高资区

8306

6174

5624

74.33

12.65

龙门区

7740

5931

4041

76.62

12.16

老港区

主航道

19770

3810

110

19.27

7.82

内港池

14970

0

0.00

0.00

 

谏壁区

6590

4564

4164

69.26

9.35

大港区

11620

11035

7115

94.97

22.62

扬中区

主航道

47470

7067

3567

14.89

14.48

夹江左岸

41730

2360

160

5.66

4.84

夹江右岸

39930

3126

926

7.83

6.41

世业洲

27670

1280

 

4.63

2.62

新民洲

11400

830

 

7.28

1.70

江心洲

17480

1160

170

6.64

2.38

高桥区

15050

1450

 

9.63

2.97

总计

269726

48790

 

18.09

100.0

在已利用的48.79公里岸线中,港口码头岸线25.9公里,占已利用岸线总长的53%。其中工业及仓储用岸线16.63公里,公用港口用岸线9.6公里,分别占港口码头已利用岸线的63%37%。在各类工业企业占用中,船舶工业占用岸线最长,达4.5公里,其次是电力工业,利用岸线3.18公里,第三是化学工业,利用岸线2.73公里,分别占工业企业占用岸线总长的30.17%21.15%18.16%;另外,建材工业、机械工业、造纸工业分别利用岸线2.18公里、1.08公里和0.88公里,占工业企业占用岸线总长的14.53%7.2%5.85%。港口岸线占用情况见表1.6-2

1.6-2  港口岸线占用统计表

利用类型

占用长度(米)

占岸线利用比例(%

港口码头岸线

总计

25900

53.08

公用港口(港口物流)

9570

19.61

工业企业占用

15030

30.81

 

造纸工业

879

1.80

建材工业

2184

4.48

机械工业

1082

2.22

化学工业

2729

5.60

船舶工业

4535

9.30

电力工业

3179

6.52

其它

440

0.90

仓储

1300

2.66


 

2 环境现状与趋势分析

2.1 污染源排放现状与趋势分析

2.1.1 工业污染源排放现状

2.1.1.1 工业污染源排放总量

镇江市污染源普查的工业企业共543家,其中市区、丹阳市、扬中市和句容市分别占37.8%37.9%10.9%13.4%。区域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7532.76t/a;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7629.28t/a,市区占58.6%,丹阳市占26.7%,扬中市占4.2%,句容市占10.5%;氨氮排放总量为504.7t/a,市区占81.0%,丹阳市占13.4%,扬中市占0.5%,句容市占5.1%;总磷排放量为15.24t/a;总氮排放量为906.51t/a。具体见表2.1-1

2.1-1 2010年镇江市工业污染排放量

地市

名称

区县

名称

企业数

废水排放量

(万t/a

化学需氧量

t/a

氨氮

t/a

总磷(t/a

总氮(t/a

镇江市

市区

205

4691.82

4468.04

408.72

8.94

735.66

丹阳市

206

1053.89

2034.19

67.45

4.05

120.75

扬中市

59

293.79

319.58

2.55

0.64

4.21

句容市

73

1493.26

807.47

25.98

1.61

45.89

合计

543

7532.76

7629.28

504.7

15.24

906.51

2.1.1.2 工业污染的行业特征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和金属制品业是规划区内主要污染源。普查的543家企业中,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的企业有154家,占28.4%,金属制品业140家。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其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居各行业之首,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40.8%。其次是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排放总量的14.2%。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氨氮排放量和总磷排放量都居各行业之首,氨氮排放量占总量的61.7%。各行业废水和污染物产生情况见表2.1-2

2.1-2 2010年镇江市主要行业污染物产生量

行业名称

企业数

废水

(万t/a

化学需氧量

t/a

氨氮

t/a

总磷(t/a

总氮(t/a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54

2540.48

3114.37

311.36

6.22

559.19

造纸及纸制品业

17

1961.92

1082.76

41.63

2.15

74.77

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2

569.50

442.22

4.26

0.09

7.65

金属制品业

140

409.94

481.14

17.17

0.96

29.26

纺织业

38

333.20

648.55

35.87

1.29

64.42

食品制造业

18

247.3

408.33

45.33

0.81

81.4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45

221.23

223.41

4.62

0.45

8.32

其它

119

1249.19

1228.50

44.47

3.26

81.49

合计

543

7532.76

7629.28

504.7

15.24

906.51

2.1.2 生活污染源排放现状

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按式2-1计算:

                 (式2-1

其中:为城市人口数;为城市生活排污系数。城镇生活污染源排污系数见表2.1-3

2.1-3 城镇生活污染源排污系数表

地区

污水量

(升/·天)

污染因子(克/·日)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总氮

总磷

城镇

镇江

188

69

9

11.8

0.99

城镇生活污水污染物的入河量采用下面方法计算:

               (式2-2

其中:为城市生活污染物入河量;为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为城市生活入河系数;为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的生活污染物量。

镇江面积3848km2,总人口约379.1万人,人口密度985.2/km2,其中农村人口186.12万人,城镇人口192.98万人。

镇江市范围内生活污水产生量13242.29万吨/年,主要污染物产生量中化学需氧量达48602.01/年,氨氮6339.39/年,总氮8311.65/年,总磷697.33/年。详见表2.1-4

2.1-4 规划区内城镇人口及生活污染产生量

        项目

地区名称

人口(人)

污水量  (万吨/年)

化学需氧量 (吨/年)

氨氮 (吨/年)

总氮   (吨/年)

总磷   (吨/年)

镇江

市区

950600

6523.02

23940.86

3122.72

4094.23

343.50

丹阳市

500500

3434.43

12605.09

1644.14

2155.65

180.86

扬中市

179800

1233.79

4528.26

590.64

774.40

64.97

句容市

298900

2051.05

7527.80

981.89

1287.36

108.01

总计

1929800

13242.29

48602.01

6339.39

8311.65

697.33

镇江市范围内生活污水入河量共11918.06万吨/年,化学需氧量总入河量为33410.64/年,氨氮4450.63/年,总氮5830.33/年,总磷479.35/年,详见表2.1-5

2.1-5 规划区内生活污染物入河量

      项目

地区名称

污水排放量

(万吨/年)

化学需氧量

(吨/年)

氨氮

(吨/年)

总氮

(吨/年)

总磷

(吨/年)

市区

5870.718

16457.47

2192.34

2871.97

236.12

丹阳市

3090.987

8665.30

1154.28

1512.11

124.32

扬中市

1110.411

3112.93

414.67

543.22

44.66

句容市

1845.945

5174.94

689.34

903.04

74.25

合计

11918.06

33410.64

4450.63

5830.33

479.35

2.1.3 农业面源排放现状

2.1.3.1 种植业污染源

区域内种植业污染物计算方法如下:

                (式2-3

其中:为农田污染物入河量;为农田污染物排放量;为农田入河系数(取值为0.1-0.3);为修正系数,农田化肥亩施用量在25公斤以下,修正系数取0.8-1.0;在25-35之间,修正系数取1.0-1.2;在35公斤以上,修正系数取1.2-1.5

                  (式2-4

其中:为耕地面积;为农田排污系数(见表2.1-6

2.1-6 农田排污系数(公斤/亩·年)

农田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总氮

总磷

排污系数

10

2

7

0.5

镇江市共有耕地281.24万亩,主要入河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有2812.4/年,氨氮562.48/年,总氮1968.68/年,总磷140.63/年,详见表2.1-7

2.1-7 镇江市种植面积及污染物情况

地市

区县

面积(万亩)

污染物入河量(吨/年)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总氮

总磷

镇江市

市区

63.95

639.50

127.90

447.65

31.98

丹阳市

106.70

1067.00

213.40

746.90

53.35

扬中市

21.79

217.90

43.58

152.53

10.90

句容市

88.80

888.00

177.60

621.60

44.40

总计

281.24

2812.4

562.48

1968.68

140.63

2.1.3.2 畜禽养殖业污染源

畜禽养殖业主要污染物包括有机物、氮、磷和病原微生物,这些污染物会降低地表水体的溶解氧含量和导致水体富营养化,此外,畜禽粪便发酵后还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

1)畜禽养殖排污计算方法

畜禽养殖污染物入河量

                (式2-5

其中:为畜禽养殖污染物入河量;为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为畜禽养殖入河系数(取值为0.1-0.5)。

       (式2-6

其中:为畜禽个体日产粪量;为饲养期;为饲养数;为畜禽粪中污染物平均含量;为畜禽个体日产尿量;为畜禽尿中污染物平均含量。上述参数取值见表2.1-8和表2.1-9

 

2.1-8 畜禽粪尿排泄系数

项目

单位

kg/d

20.0

2.0

0.1

kg/a

7300.0

300.0

6

尿

kg/d

10.0

3.3

kg/a

3650.0

495

饲养周期

a

365

150

60

2.1-9 畜禽粪便中污染物平均含量 单位:(千克/吨)

项目

CODCr

NH3-N

总磷

总氮

牛粪

31.0

1.7

1.2

4.4

牛尿

6.0

3.5

0.4

8.0

猪粪

52.0

3.1

3.4

5.9

猪尿

9.0

1.4

0.5

3.3

鸡粪

45.0

4.8

5.4

9.8

2)规划区畜禽养殖状况

据调查,镇江市内规模养殖情况:生猪存栏量4.1万头,家禽562.15万只,奶牛4433头,详见表2.1-10

2.1-10 镇江市规模畜禽养殖情况

市区

镇名

生猪存栏量(只)

家禽(万只)

奶牛(头)

镇江市

市区

6223

242.95

1483

丹阳市

27696

262.08

825

扬中市

4542

17.55

0

句容市

2175

39.57

2125

合计

40636

562.15

4433

3)畜禽养殖排污量测算

镇江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化学需氧量入河量为713.16/年,氨氮87.19/年,总氮187.08/年,总磷56.25/年,见表2.1-11

2.1-11 镇江市畜禽养殖污染物入河量    (吨/年)

地区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总氮

总磷

市区

246.04

28.61

61.80

21.33

丹阳市

341.04

38.04

78.27

27.12

扬中市

33.62

3.73

7.39

2.38

句容市

92.46

16.81

39.62

5.42

合计

713.16

87.19

187.08

56.25

2.1.3.3 农村人口生活污染源

农村生活污水产生量按式2-7计算:

                  (式2-7

其中:为农村人口数;为农村生活排污系数,见表2.1-12

2.1-12 各类污染源排污系数表

地区

污水量

(升/.天)

污染因子(克/·日)

COD

氨氮

总氮

总磷

农村

70

40

4

5

0.44

农村生活污染物入河量

                  (式2-8

其中:为农村生活污染物入河量;为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量;为农村生活入河系数(取值为0.3)。

镇江市农村生活污水入河量951.08万吨/年,主要污染物入河量化学需氧量5434.82/年,氨氮543.48/年,总氮679.35/年,总磷56.24/年。详细排放情况见表2.1-13

 

2.1-13 农村人口及生活污染物入河量

地区

区县

人口

污水入河量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总氮

总磷

(人)

(万吨/年)

(吨/年)

(吨/年)

(吨/年)

(吨/年)

镇江市

市区

480004

245.28

1401.61

140.16

175.20

15.42

丹阳市

702201

358.82

2050.43

205.04

256.30

20.88

扬中市

262902

134.34

767.67

76.77

95.96

7.21

句容市

416135

212.64

1215.11

121.51

151.89

12.73

合计

1861242

951.08

5434.82

543.48

679.35

56.24

2.1.3.4 农业面源总量

镇江市范围内农业面源产生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污染负荷分别为8960.38/年、1193.15/年、2835.11/年和253.12/年。具体情况见表2.1-14

 

2.1-14 规划区域内农业面源污染物入河总量(吨/年)

    项 目

区域名称

化学需氧量(吨/年)

氨氮(吨/年)

总氮(吨/年)

总磷(吨/年)

镇江市

市区

2287.15

296.67

684.65

68.73

丹阳市

3458.47

456.48

1081.47

101.35

扬中市

1019.19

124.08

255.88

20.49

句容市

2195.57

315.92

813.11

62.55

合计

8960.38

1193.15

2835.11

253.12

2.1.4 规划区污染物排放量及构成

镇江市长江流域规划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0000.3/年,氨氮、总氮和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6148.48/年、9571.95/年和 747.71/年。规划区主要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生活源污染,其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的排放量比重分别为66.8%72.4%60.9%64.1%。其次是农业面源污染,各污染物占总排放量的比重分别为17.9%19.4%29.6%33.9%,工业污染较少,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比重为15.3%。具体见表2.1-15

2.1-15规划区主要污染物入河量构成

污染物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总氮

总磷

 

排放量

(吨)

比重

%

排放量(吨)

比重(%

排放量

(吨)

比重(%

排放量(吨)

比重(%

工业废水

7629.28

15.3

504.7

8.2

906.51

9.5

15.24

2.0

生活污水

33410.64

66.8

4450.63

72.4

5830.33

60.9

479.35

64.1

农业面源

8960.38

17.9

1193.15

19.4

2835.11

29.6

253.12

33.9

合计

50000.3

-

6148.48

-

9571.95

-

747.71

-


 

2.2 水环境质量现状与趋势分析

2.2.1 长江流域水质现状

1)长江(镇江段)

长江(镇江段)分为外江段和内江段两部分。长江外江设有龙门口、焦山尾、青龙山和扬中市二墩港共四个断面,长江内江设置三号码头断面。

2010年长江外江段4个监测断面水质均为Ⅱ类,满足2010年水质目标要求,9项指标均未出现超标现象。

长江内江段三号码头断面水质为Ⅲ类,满足2010年水质目标要求。氨氮有超标现象,超标率为38.9%。由于镇江市北部滨水区综合整治,内江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2010年下半年该断面未出现超标现象。

监测断面水质达标情况见表2.2-1

2.2-1 2010年长江(镇江段)水质达标情况

水系

河流

断面

水质

类别

水质

目标

是否

达标

超标项目

(超标倍数)

出现超标的项目

(超标率%

长江

长江干流

龙门口

-

-

焦山尾

-

-

青龙山

-

-

二墩港

-

-

长江内江

三号码头

III

III

-

氨氮(38.9

2)入江支流

镇江市长江流域6条主要河流上共布设21个监测断面。其中京口闸为国控断面。长江流域主要河流的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0.5%,不达标断面为运粮河的永庆桥、镇扬桥断面,水质为V类(生化需氧量、氨氮超标)。监测断面水质达标情况见表2.2-2

2.2-2 2010年镇江市长江流域主要河流水质达标情况

水系

河流

断面

水质

类别

水质

目标

是否

达标

超标项目

(超标倍数)

出现过超标的项目

(超标率%

长江

流域

古运河

京口闸

III

IV

-

氨氮(25.0

南水桥

IV

IV

-

-

丹徒镇

IV

IV

-

溶解氧(16.7)、生化需氧量(33.3)、氨氮(50

运粮河

永庆桥

V

IV

生化需氧量(0.1)、氨氮(0.1

生化需氧量(66.7)、氨氮(66.7

镇扬桥

V

IV

生化需氧量(0.04)、氨氮(0.07

高锰酸盐指数(50)、生化需氧量(33.3)、氨氮(66.7

新河桥

IV

IV

-

高锰酸盐指数(16.7)、生化需氧量(33.3)、氨氮(33.3

团结河

葛村桥

III

III

-

-

团结桥

III

III

-

-

姚桥闸

III

III

-

-

捆山河

新港桥

II

III

-

-

捆山河桥

III

III

-

-

华山泵房2#

III

III

-

-

长江

夹江

栏杆桥

II

II

-

-

沙家港

II

II

-

-

轮船港

II

II

-

-

扬中

河渠

新坝大港

III

III

-

-

联丰大港

III

III

-

-

二墩港

闸内

III

III

-

-

扬子桥

III

III

-

-

江州大桥

III

III

-

-

沙家港闸内

III

III

-

-

2010年,镇江市长江流域Ⅱ、Ⅲ类水质断面占76.2%,Ⅳ、Ⅴ类占23.8%,总体水质为良好。水质状况表情况见表2.2-3

 

2.2-3 2010年长江流域主要河流水质状况表

序号

河流

断面

个数

II

(个)

Ⅲ类

(个)

IV

(个)

V

(个)

劣Ⅴ类

(个)

水质

状况

主要污染指标

1

古运河

3

-

1

2

-

-

轻度

污染

氨氮、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

2

运粮河

3

-

-

1

2

-

中度

污染

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

3

团结河

3

-

3

-

-

-

良好

-

4

捆山河

3

1

2

-

-

-

良好

-

5

长江夹江

3

3

-

-

-

-

-

6

扬中河渠

6

-

6

-

-

-

良好

 

合计

21

4

12

3

2

-

良好

-

2.2.2 长江流域水质逐年变化趋势

1)长江(镇江段)

“十一五”期间,长江(外江)水质基本保持稳定,总体水质类别为II类。从污染指数分担率可以看出,污染负荷居前的是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

“十一五”期间,长江(内江)总体水质类别为III类,综合污染指数范围2.05-4.45,水质无明显变化趋势。2006年综合污染指数为2.05,水质较好,2007年综合污染指数为4.45,升幅达117%,水质下降明显,其余年份波动幅度不大。从污染指数分担率可以看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是“十一五”中后期的主要污染物,表明水质以有机污染为主。内江是镇江城市主要河流运粮河、虹桥港、古运河等的受纳水体,主要受到城市生活污水的影响。

“十一五”期间,长江(外江)、长江(内江)水质变化情况见表2.2-42.2-5

 

 

2.2-4“十一五”长江(外江)水质变化趋势表

年度

综合污染指数

综合污染指数(均值型)

水质

类别

主要污染项目及分担率

2006

2.72

0.34

II

挥发酚25.1% 、高锰酸盐指数20.4%

14.7%

2007

2.94

0.37

II

高锰酸盐指数18.7%、挥发酚17.4%

氨氮16.7%

2008

2.89

0.36

II

挥发酚21.9%、高锰酸盐指数18.7%

15.2%

2009

3.11

0.39

II

挥发酚18.6% 、高锰酸盐指数17.1%

氨氮15.1%

2010

3.16

0.39

II

挥发酚19.5% 、生化需氧量17.9%

高锰酸盐指数17.6%

“十一五”

3.05

0.38

II

挥发酚(20.7%)、高锰酸盐指数(18.0%)、生化需氧量(13.4%

2.2-5 “十一五”长江(内江)水质变化趋势表

年度

综合污染指数

综合污染指数(均值型)

水质

类别

主要污染项目及分担率

2006

2.05

0.26

II

石油类(29.2%)、高锰酸盐指数(20.1%)、挥发酚(19.5%

2007

4.45

0.56

IV

高锰酸盐指数(25.3%)、氨氮(23.2%)、生化需氧量(20.3%

2008

4.17

0.52

IV

氨氮(33.6%)、高锰酸盐指数(28.5%

2009

4.17

0.52

IV

氨氮(28.4%)、高锰酸盐指数(16.7%)、生化需氧量(16.1%)、

2010

3.65

0.46

III

氨氮(24.1%)、生化需氧量(19.5%)、高锰酸盐指数(16.7%

“十一五”

3.56

0.44

III

氨氮(25.3%)、高锰酸盐指数(22.8%)、生化需氧量(16.0%

2)入江支流

“十一五”期间,镇江市长江流域入江支流I-III类断面比例年际变化趋势不明显,2007年劣V类断面比例为9.5%,其余年份均为0。从水质状况年际变化可以看出,2006年水质状况为良好,2007年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水质下降明显,之后水质逐步改善,到“十一五”末期水质状况为良好。从主要污染指标分析,在“十一五”中期,出现的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入江支流水质变化情况见表2.2-6

2.2-6“十一五”期间镇江市长江流域入江支流水质状况表

年度

-Ⅲ类断面比例(%

劣Ⅴ类断面比例(%

水质状况

主要污染指标

2006

76.2

0

良好

2007

52.4

9.5

轻度污染

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

2008

61.9

0

轻度污染

氨氮、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

2009

71.4

0

轻度污染

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

2010

76.2

0

良好

2.2.3 饮用水源地水质现状

2010年镇江市区和三个辖市主要供水厂有5个,主要取水水源地有4个,除句容的饮用水取之北山水库外,其他饮用水都取之长江。

2.2-7 2010年市区和市辖城市饮用水源供水情况

所在区域

水源地名称

主要水厂个数

取水量

(万m3

达标水量

(万m3

镇江市区

长江征润州取水口

2

12202

12202

丹阳市

长江江心洲取水口

1

2987

2987

扬中市

长江二墩港取水口

1

1610

1610

句容市

北山水库取水口

1

2026

2026

总计

5

18825

18825

2010年监测结果表明,镇江市4个集中式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25项常规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达标率为100%

监测结果统计见表2.2-8


 

2.2-8 2010年镇江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表

    取水口名称

统计项目

征润州取水口

长江江心洲取水口

长江二墩港取水口

北山水库取水口

指标

平均值

超标率

%

单因子污染指数

平均值

超标率

%

单因子

污染指数

平均值

超标率(%

单因子

污染指数

平均值

超标率(%

单因子

污染指数

水温(℃)

17.4

0.0

20.4

0.0

18.9

0.0

18.5

0.0

pH

7.97

0.0

7.47

0.0

7.57

0.0

7.52

0.0

高锰酸盐指数(mgL

2.2

0.0

0.37

2.5

0.0

0.42

2.2

0.0

0.42

4.0

0.0

0.42

溶解氧(mgL

7.15

0.0

0.21

6.50

0.0

0.37

8.48

0.0

0

8.47

0.0

0

氟化物(mgL

0.24

0.0

0.24

0.56

0.0

0.54

0.29

0.0

0.54

0.28

0.0

0.54

挥发酚(mgL

0.002

0.0

0.4

0.002

0.0

0.4

0.0008

0.0

0.4

0.002

0.0

0.4

石油类(mgL

0.018

0.0

0.36

0.02

0.0

0.6

0.005

0.0

0.6

0.002

0.0

0.6

氨氮(mgL

0.160

0.0

0.16

0.50

0.0

0.5

0.350

0.0

0.5

0.287

0.0

0.5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1.9

0.0

0.47

1.2

0.0

0.06

1

0.0

0.06

2

0.0

0.06

铜(mgL

0.02

0.0

0.02

0.02

0.0

0.02

0.02

0.0

0.02

0.025

0.0

0.02

锌(mgL

0.02

0.0

0.02

0.02

0.0

0.02

0.02

0.0

0.02

0.025

0.0

0.02

硒(mgL

0.0003

0.0

0.03

0.0004

0.0

0.04

0.0002

0.0

0.04

0.0002

0.0

0.04

砷(mgL

0.0036

0.0

0.072

0.0015

0.0

0.03

0.0015

0.0

0.03

0.0008

0.0

0.03

汞(mgL

0.00002

0.0

0.2

0.00002

0.0

0.2

0.00002

0.0

0.2

0.00004

0.0

0.2

镉(mgL

0.00006

0.0

0.01

0.00006

0.0

0.012

0.00005

0.0

0.012

0.00005

0.0

0.012

铬(六价)(mgL

0.002

0.0

0.04

0.014

0.0

0.28

0.002

0.0

0.28

0.006

0.0

0.28

铅(mgL

0.0015

0.0

0.03

0.0008

0.0

0.016

0.0005

0.0

0.016

0.005

0.0

0.016

氰化物(mgL

0.002

0.0

0.01

0.002

0.0

0.01

0.002

0.0

0.01

0.002

0.0

0.01

LASmgL

0.08

0.0

0.4

0.12

0.0

0.6

0.025

0.0

0.6

0.02

0.0

0.6

硫化物(mgL

0.01

0.0

0.05

0.027

0.0

0.135

0.002

0.0

0.135

0.01

0.0

0.135

硫酸盐(mgL

35.3

0.0

0.141

33.2

0.0

0.13

34.9

0.0

0.13

66.5

0.0

0.13

氯化物(mgL

14.8

0.0

0.059

15.9

0.0

0.06

17.5

0.0

0.06

11.7

0.0

0.06

硝酸盐(mgL

0.27

0.0

0.027

1.46

0.0

0.15

1.39

0.0

0.15

0.11

0.0

0.15

铁(mgL

0.08

0.0

0.27

0.16

0.0

0.53

0.02

0.0

0.53

0.023

0.0

0.53

锰(mgL

0.011

0.0

0.11

0.011

0.0

0.11

0.005

0.0

0.11

0.006

0.0

0.11


 

2.3 生态环境现状与趋势分析

镇江市地处长江三角州、江苏省西南部长江下游南岸,自然条件优越。全市面积3848平方公里,水域面积526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154.6平方公里。全市气候温和,雨量适中,四季分明,具有典型的亚热带湿润季气候特征,与此相适应的是植被具明显的过渡性,植被类型以亚热带常绿落叶阔叶林混交林为主体,还有暖温带落叶阔叶林、针阔混交林和北亚热带落叶阔叶林等自然生态系统分布。

2.3.1 土地资源现状

镇江市土地覆盖现状的总体特点是①地形地貌复杂,土地类型多样。②土地开发利用程度高,但土地利用水平不高。③不同地区间土地利用类型和土地生产力差异显著,特别是农业用地的区域差异最为突出。

2010年全市耕地面积为147.90千公顷,其中水田面积为118.18千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80%,主要分布在句容市和丹阳市。

全市林地分布比较集中,主要分布在镇江市区的西部地区,丹阳市的东北部地区以及句容市区,林地的主要类型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和其它林地,其中有林地约占58.31%,灌木林地占5.96%,疏林地占25.9%,其它林地占0.6%

镇江市草地较为贫乏,主要为分布在长江沿岸的芦苇地,为高覆盖度草地。近年来,镇江市草地面积也有减少的趋势。

2.3.2 动植物资源现状

2007年镇江市长江沿岸地区(高资镇-丹徒镇)以及征润州(包含焦山公园),江心洲,世业洲四个江中岛屿共发现鸟类633781只,分别隶属于924科。沿江湿地的鸟类主要以麻雀,棕头鸦雀,白头鹎,震旦鸦雀,黑水鸡为优势种。这五种物种占据了观察鸟类总体数量的53.48%,一共为2022只,麻雀占据绝对的优势。镇江湿地鸟类中属于中澳协定保护鸟类6种,中日协定保护鸟类26种,江苏省省级保护鸟类33种,国家二级保护鸟类2种,濒危或者接近濒危鸟种3种,各类保护鸟类一共27种,占发现鸟种的42.86%。濒危灭绝的震旦鸦雀在全国分布极少,但是在镇江湿地的分布情况较好,表明镇江沿江湿地环境的生态结构较好,功能较为完备。

2.3.3 城市水生生态环境

镇江市水生生物资源比较丰富,近年调查资料表明现有浮游植物共有8141169种,水生高等植物345674种,浮游动物共有107种,底栖动物种类79种,鱼类主要有132590余种,此外还有白鲟、大鲵、刀鱼、鲥鱼等珍稀保护和经济动物。

2006年镇江市对区域内主要水体长江内江水生生态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共有6个点位,分别为三号码头北、三号码头中、三号码头南、焦南坝、虹桥港北和虹桥港南,还对流经市区的运河底栖动物的生态状况进行了两次调查。

2.3.3.1浮游植物调查与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长江镇江段共发现浮游植物773属。主要门类为硅藻门、绿藻门和蓝藻门。各点位优势种分别为微囊藻(Microcysis,三号码头)、丝藻(Ulothrix,引航道)、颤藻(Ocsillatoria,焦南坝、甘露寺、虹桥港、春江潮)。

长江各监测点位藻类总密度相对较低,范围在3.649.48/ml之间。浮游植物数量分布以蓝藻门最多,约占总数的46.3%,硅藻门数量约占总数的14.1%,绿藻门数量约占总数的34.7%,其它各门类仅占总数的4.9%

长江各监测点位浮游植物H’值范围在0.251.72之间,D值范围在0.110.81之间,J值范围在0.230.99之间,D1值范围在0.371.33之间,不同点位之间物种生物多样性指数的差异不明显,且各监测点位浮游植物生物多样性、物种均匀度和丰度水平均较高,群落结构较稳定,评价等级为轻污染。

2.3.3.2浮游动物调查与评价

浮游动物共发现浮游动物32个属,其中原生动物4个属、轮虫11个属、枝角类12个属、桡足类5个属。各种属浮游动物在各个点位的分布及频次极不均匀。原生动物中占优势地位的是沙壳虫(Diffiugia sp.),轮虫中占优势地位的是龟甲轮虫(Keratella sp.)和裂足轮虫(Schizocerca diversicornis),枝角类中占优势地位的是象鼻蚤(Bosmina sp.),桡足类中占优势地位的是剑水蚤(Eucyclops sp.)和哲水蚤(Calanoida sp.)。

各点位浮游动物数量变化较大,范围在5.440.8/L之间。其中焦南坝浮游动物数量最高,可能与该点水质营养丰富有关。

长江内江各监测点位H值范围在0.251.72之间,D值范围在0.110.81之间,J值范围在0.230.99之间,D1值范围在0.371.33之间,不同点位之间浮游动物四种生物多样性指数变化较大,浮游动物生物多样性、物种均匀度水平较低,群落结构稳定性较差,评价等级为中污染。

2.3.3.3底栖动物调查与评价

“十一五”期间,镇江市底栖动物监测点分别设在长江镇江段青龙山和京杭运河镇江段京口闸。长江镇江段青龙山监测点位除了2007年外,其它年份均未发现底栖动物。上述现象的产生与水流的缓急、泥沙的含量及污染程度等环境因素有密切的关系。长江镇江段流速较快,水体浑浊,对底栖动物的正常生长极为不利。根据每年4月和9月的监测结果,运河发现的底栖动物有霍甫水丝蚓(Limnodrilus hoffmeisteri)、大脐圆扁螺(Hippeutis umbilicalis)、梨形环棱螺(Bellamya purificata)、方格短沟蜷(Semisulcospira cancellata)、铜锈环棱螺(Bellamya aeruginosa)、凸旋螺(Gyraulus convexiusculus)。但主要以霍甫水丝蚓(Limnodrilus hoffmeisteri)为主。

2.3.3.4城市水生生态环境现状总体评价与趋势分析

综合分析长江内江等水生生态系统的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和底栖动物的监测结果,并结合水生生物群落结构及典型指示物种得出如下结论:

长江内江水生生态系统状况总体较好,基本为轻污染至中污染状态。浮游植物多样性状况较好,浮游动物多样性状况一般,底栖动物多样性状况较差。

2.3.4自然保护区建设现状

到“十一五”期末,镇江市已建和在建的风景名胜区有9个,国家森林公园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总受保护国土面积合计为861.22平方公里,覆盖率为22.42%

江苏省政府于20031219日批准建立“江苏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苏政办函〔2003121号),同意保护区范围为57.3平方公里,全部位于重新勘界后的镇江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保护区位于位于北纬32°18′~32°295,东经119°64′~119°72′之间的区域,总计面积约为57.3平方公里,保护区的保护对象为白鳍豚、长江江豚等长江豚类、长江珍稀经济渔业资源及保护区内特定的水生生态环境。其中,核心区面积约10.9平方公里,缓冲区面积约25.7平方公里,实验区面积约20.7平方公里。核心区位于保护区的中部,东到高桥镇西岸;南到和畅洲北岸;东南角到和畅洲东岸江心拆船厂一线;西到新生滩西岸与和畅洲西岸一线;北至镇扬行政区域界线;东北角呈弧形到镇江、扬州两市的交界线为止;缓冲区作为核心区的延续,东到高桥镇新甲圩附近的二道抗洪堤防一线;南到和畅洲二道抗洪堤防一线;东南角到和畅洲南岸与高桥镇南岸连线;西到红旗滩西岸与和畅洲西岸一线;北到长江北岸一道抗洪堤防,包括沈王滩与二圩附近水域;实验区是在保护区内划定的部分水陆区域,用于科学研究和资源开发。

2.4 存在的问题与面临的压力

2.4.1 饮用水水源存在安全隐患,区域供水推进亟待加速

目前镇江市有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位于镇江市长江岸线上,其中市区征润州取水口和丹阳市江心洲取水口分别位于高资开发区以及镇江新区化工园区的下游,征润洲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沿长江现有砂库码头、镇扬汽渡、胜华船厂等单位的生产生活给饮用水源带来安全隐患。另外,长江扬中夹江及主江分布了几个规模较小的取水口,丹阳市和句容市部分乡镇的饮用水源地取水口存在不同程度的保护不规范,水质控制指标超标的现象,水源水质保护难度大。

2.4.2 岸线利用不尽合理,大规模的开发利用带来的较大的生态环境压力

在沿江岸线开发利用中,工业岸线布局分散,开发利用集约程度低,引进项目没有按照功能分区相对集中布局,不同产业混杂交错,尤其是需要设有安全防护带的化工企业没有相对集中。“十二五”期间规划依托扬中和高桥港区打造扬中中石油仓储物流基地和高桥液体化工品仓储物流基地,众多港口、码头的建设使得长江岸线自然形态破坏,水质环境和水流的变化直接影响了生物多样性,湿地面积逐年下降,破坏各种生物适宜的生境。

2.4.3 工业结构性污染仍较为突出

由于历史原因,镇江市产业结构偏重的情况尚未得到根本扭转,沿江的丹徒经济开发区和镇江新区化工集中区、大港开发区以装配制造、化工、冶金建材为主。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和金属制品业是规划区内主要污染源。四个行业的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占全市总排放量的72.77%67.12%74.19%,重化工业特征仍较为突出,工业企业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的粗放性、外延式扩大再生产方式的改变还任重道远。

2.4.4 生活污染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尚不能满足实际需求。规划区主要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生活源污染,其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的排放量比重分别为66.8%72.4%60.9%64.1%。其次是农业面源污染,各污染物占总排放量的比重分别为17.9%19.4%29.6%33.9%。水质监测数据也显示,水质受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影响较大。

2010年,镇江市区的生活污水处理率为84.76%,丹阳市、扬中市和句容市的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为32.84%23.14%36.25%。部分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尚不能满足需要,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低。城区和港口配套管网建设相对滞后,生活污水收集率较低,工业污水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产生不利影响。

农村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都较为落后,虽然部分农村已有一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投入使用,但由于现有的农村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投资和运行费用高,维持正常运行困难。多数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以一家一户的形式为主,缺乏统一规划,加之布局不合理,部分地区利用河道、水库、湖面进行肥水网箱、网栏养鱼,致使养殖污染对水环境影响较大。

2.4.5流动源污染对水环境形成较大压力

长江镇江段曲折湾汊多,航行船舶种类繁杂,航道内船舶密度大,危险品运输逐年增加,极易发生船舶相撞溢油和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加大了水污染事故风险。同时港口基础设施建设薄弱,船舶污染收集设备、岸上污染物处理设施和接收配套设施不健全,造成船舶产生的污染物得不到全面处理;部分航运企业及操作人员环境意识淡薄,船舶污染应急设备不足,专业应急队伍匮乏,有效应对重特大船舶污染事故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3 规划目标

3.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要求,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解决突出的流域水环境问题,推动流域经济发展方式向环境友好型转变,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危害,全面改善流域水质。

3.2 基本原则

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按照《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的总体要求,分解和落实重点任务,重点改善长江镇江段水质,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加强区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入江支流整治,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分类指导,防治结合。坚持源头和全过程预防,从单纯改善水环境质量向水质改善与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综合管理转变。既要推进污染源头治理,切实控污减排,减轻对水环境的压力,又要积极实施预防手段,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重大隐患,防止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

统筹手段,综合治理。全面提高工业污染防治水平,建立严格的淘汰落后和准入条件。在继续增加污水处理厂规模的同时,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升级改造、污泥处置等相关设施建设,大幅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效率。实施面源和流动源污染控制,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

政府引导,明确责任。各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有效推进长江镇江段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地方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水环境质量负责,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相关企业要切实承担起污染治理的责任,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3.3 规划目标

工业、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产业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水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环境功能要求,区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15年,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和国家规划确定的各类工程项目,COD和氨氮分别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11.7%12.9%,国家考核断面长江焦山尾断面稳定达到Ⅱ类水标准,主要入江支流大道河、高资港、便民河、三茅港、新坝大港、联丰港、团结港、穿心港稳定达到Ⅲ类标准,古运河、标准境5水环境管理。区,以农田、牧场济发展方式向环境友好型转变,运粮河达到Ⅳ类标准。

4 重点任务

4.1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征润州水源地、丹阳市江心洲水源地、扬中市二墩港水源地和句容市北山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搬迁一级保护区上游砂库码头,拆迁下游外江养鱼塘,拆除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的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做好一、二级保护区的界限标志设置工作。逐步完善取水口上游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城市雨、污水系统的建设,对在二级保护区内的码头、船厂等企业进行雨、污水系统改造,严格控制码头和船厂污水和雨水直接排入长江。搬迁取水口下游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沙库码头。在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本岸背水坡脚外100 m之间陆域范围建设生态保护区,完成设立100 m宽隔离带。2013年年底前,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基础环境调查,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的污染防治。

强化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征润州水源地、丹阳市江心洲水源地、扬中市二墩港水源地和句容市北山水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启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监测。加强水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完善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区内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1个备用水源地必须全部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并实现与省环境监测中心的联网,密切监控水质变化情况,提高监测与管理水平。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主要指标达标状况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水源水质状况,促进公众参与并接受公众监督。

健全饮用水水质监控和预警应急体系。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污染排查和整治,建立饮用水源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体系,对可能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风险源进行调查登记,建立档案库。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因饮用水源地水质污染而导致大面积、长时间的停水断水事件。加强集中式水厂深度处理工艺建设。加强句容市二圣水库、句容水库,丹徒凌塘水库,丹阳大吴塘水库等水源涵养区建设。

4.2 合理利用沿江岸线

镇江市269.73公里长江岸线中,规划生产、生活和生态岸线分别为105公里、105公里和60公里左右,占岸线总长的39%39%22%。其中生产性岸线中,工业及仓储岸线约70公里,公用港区岸线约35公里。在105公里生产岸线中,约40公里为远期预留岸线,近期重点开发长江南岸的高资、龙门、谏壁、大港和扬中主江部分岸线。岸线开发必须符合岸线功能分区,严格保护取水口、过江通道和生态岸线,防止生活岸线被挤占,生活旅游岸线或生态岸线不准随意转化成生产岸线进行开发,生态岸线也不准随意转化成生活旅游岸线使用,禁止污染严重的企业使用岸线。严格控制丹徒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新占用岸线。重点保护好征润州、江心洲和二墩港三个区域集中供水取水口一级和二级保护区,世业洲、江心洲、太平洲等洲头、洲尾岸线,征润州边滩湿地岸线,新民洲和江心洲的豚类保护区岸线,以及扬中夹江弯道回水处岸线等生态岸线。

4.3 提高工业污染防控水平

加大工业结构调整力度。以钢铁、化工、建材、食品等行业为重点,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技术,对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坚决予以淘汰。实行高耗能产业规模地区总量平衡和产能替代政策,关停、限产“两高一低”企业。合理规划工业布局,长江沿岸严格限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冶金、纺织、危险化学品仓储等相关建设项目。继续清理整顿规划区内各类化工生产企业,对违法违规设立、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化工生产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同时推进化工集中区整治和化工企业入园进区,严格禁止化工园区外新增化工项目。加快实施“新兴产业爆发式增长”战略,构建以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航空制造和海洋工程等五大新兴产业为重点的“5X”新兴产业发展体系。

加强工业废水的集中收集与稳定达标。全面提高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能力,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工业废水须经预处理达标后方可接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执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化工企业实施一厂一管接入污水处理厂,电镀企业必须做到车间排污口重金属达标,提高废水处理后的再利用和排水水质的稳定性,保证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沿江直排企业执行最严格的排放标准。

加强企业内部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和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做到所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全部得到收集和处理。可能对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产生影响的电镀、化工等企业,要加强企业内部的预处理,建设独立的废水处理设施或预处理设施,实行一厂一管,满足达标排放且不影响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的要求后才能进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态的监测和监控,提高运行管理水平,避免对接管的污水处理厂形成冲击负荷。工业企业要积极推进深度治理,鼓励企业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建设污水深度处理设施。

提高工业园区污染管理水平。大力开展工业园区环境整治,严格按照产业定位开发建设,依托丹徒生态科技产业园,尽快形成以机械加工、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食品加工等为主的先进制造业板块。以丹徒高新技术产业园、京口工业园等为基础,整合空间资源,加快与丁卯科技城互动发展,推动丁卯科技城高新技术成果就地产业化、原有产业就近外迁,打造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严格限制丹徒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的建设规模。所有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必须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注重区内企业合理布局,合理设置与居民区、商业区等敏感区域的防护距离,逐步解决工业与生活用地混杂的问题。到2015年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创建为生态工业园,镇江新区国际化学工业园、丹徒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按照循环经济理念,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推行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发展节水型工业。对直排长江干流的化工企业及其他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超总量排放的企业,必须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推广应用先进清洁生产工艺技术与设备,建成一批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将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作为重点企业申请上市(再融资)环保核查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的前提条件,作为申请各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作为审批进口固体废物、经营危险废物许可证和新化学物质登记的重要参考条件。到2015年沿江重点企业完成第一轮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4.4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营

加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一步扩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规模,并同步建设截污管网。到2015年,新建东区污水处理厂1座;改扩建征润州、京口、丹徒、谏壁、高资、镇江新区等6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高桥镇、世业洲、江心洲等3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5.5万吨/日;新建城区污水管道300公里,新建乡镇污水管道建设560公里,实现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市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0%85%以上。积极推进污水厂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工作,污水厂尾水深度处理后用于工业、市政工程、绿化等,逐步开展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和节水技术推广,配套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完成城区六大系统建设。

实施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提标和工艺改造。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逐步实施提标改造,2013年前,沿江现有污水处理厂完成除磷脱氮技术改造,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类标准,太湖流域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要求。

积极推进污泥处置设施建设。鼓励因地制宜地选择先进适用的处置技术路线,充分利用当地改造后的工业生产设施协同处置污泥。通过将污泥用于陶粒和新型建材生产、园林绿化肥料等方式,大力推进污泥的综合利用;对于热值低、毒性大的污泥要通过物理、化学等方式达到一定剪切强度后,进入填埋场安全处置。

加强污水处理工程的运营监管。到2015年,建成满三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80%。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安装进出水在线监测装置,实现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实时监督与管理。

4.5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加快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和处理。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规划区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靠近城区、镇区且符合城镇市政污水管网高程接入要求的村庄,应采用接管的方式,将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不具备接管条件的村庄,应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处理、资源综合利用以及适用简便的原则进行生活污水的处理。规模较大、集聚程度较高、经济条件较好、有非农产业基础、处于水源保护区内的村庄,宜采用相对集中的生活污水处理方式,建设生态处理、常规生物处理等工艺形式的无动力或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较小、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貌复杂以及尾水主要用于施肥灌溉等农业用途的村庄,宜采用分散处理方式,分散收集单户或多户农户生活污水并进行简单处理。优先选用造价低、运行费用少、低能耗或无能耗、运行管理简单、维护方便的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处理水质稳定有效。到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以上。

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扩大商品有机肥补贴规模,加强病虫监测预报,推广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植保专业化防治,实施化肥减施工程,减少化学氮肥、化学农药施用量。加快采用生态田埂、生态沟渠、旱地系统生态隔离带、生态型湿地处理以及农区自然塘池缓冲与截留等技术,利用现有农田沟渠塘生态化工程改造,建立新型的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系统,拦截吸附氮磷污染物,大幅削减面源污染物对水体直接排放。到2015年,应用区域养分管理和精准化施肥技术,使蔬菜作物减少氮肥用量30%,磷用量20%,施用有机肥替代40%的化肥。水旱轮作减少氮肥用量20%,磷用量10%,施用有机肥替代20%的化肥。

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外科学布局畜禽养殖场,积极推进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大力推广节水节能饲养技术。已建规模化养殖场要重点通过建设沼气治理工程、畜禽粪便处理中心、发酵床圈舍改造和畜禽养殖废(尾)水净化处理循环利用等工程有效治理养殖污染。养殖户要修建秸秆、粪便、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发酵池,处理有机废弃物,实现资源循环利用。2015年底前对沿江1公里范围内环保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厂予以关闭,其他所有的规模养殖场(户)都必须做到干湿分离、雨污分流,有完善的畜禽粪便收集和预处理设施,有固定的粪便利用途径,并建设有独立的养殖废(尾)水净化处理循环利用装置。

开展水产清洁养殖。通过实施池塘循环水养殖技术示范工程,控制区内水产养殖对水体的影响。合理控制水产养殖规模,在扬中市建设一批规模大、设施先进的生态养殖基地。对现有规模养殖池塘进行合理布局,在同一区域内规划为主养区、混养区、湿地净化区和水源区等四个功能区,构建养殖池塘—湿地系统,实现养殖小区内水的循环利用。同时采用多级生物系统修复技术,对养殖池塘环境进行修复。根据水生态状况,有选择投放草食性动物群,种植浮水、挺水、沉水植物,改善池塘生态系统。禁止向养殖区泼洒敌百虫和敌杀死等方式清塘,开展生态方式驱逐非养殖物种,加强监管和水质监测,对继续使用剧毒农药的养殖进行处罚。

4.6 综合整治沿江河道及排污口

实施沿江入江河流和骨干河道综合整治。全面推进运粮河、大道河、高资港、便民河、古运河、三茅港、新坝大港、联丰港、团结港、穿心港等入江河道综合整治,实施截污清淤、引水补水、生态修复等工程,至规划期末,运粮河达到Ⅳ类标准,其它河流稳定达到Ⅲ类。

大力开展城市内河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开展周家河、光明河、虹桥港、大港河、玉带河、丁岗团结河、丁卯团结河等城市内河整治,完善长江内江南岸、古运河、运粮河、虹桥港沿线的污水截流系统,强化城市水环境管理,到2015年,市区、丹阳、句容、扬中主要内河两岸全面实施截污治理和排污口整治,城市主要内河基本消除黑臭现象。

开展沿岸排污口整治。加强对河道两岸排污口的核查,进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对非法排污口坚决取缔。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实施河道的生态护坡。在满足防洪、航运等需要的前提下,进行河岸的生态化整治,避免采用石砌护坡,在有条件的河浜入口建设生态湿地,加强亲水漫坡、植被缓坡、林木植物固岸建设,阻滞农田面源污染物进入河流,防止河岸水土流失,促进河道水体自然生态修复。

定期实施河道清淤。加强对入江河道、支浜的底泥深度、污染指标、生物指标的监测,制定清淤实施计划,落实资金,定期实施河道生态清淤,并建设生态岸坡。清淤时应注重对两岸水生植物的保护,不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对清出的淤泥要进行重金属和有机有毒污染物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淤泥的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4.7 控制港口与船舶污染

加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码头装卸作业完成后及时对码头面进行清扫,防止码头面雨水可能形成的污染,各种固体废物均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抛弃至长江中。在港区建设完备的雨污分流管网,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必须进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强化船舶流动污染的源头监管。推进内河船舶标准化和升级换代,安装配备船舶污水和垃圾的收集储存设施;逐步淘汰单壳化学品运输船舶;重点强化对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和装卸码头的防污监管。到港船舶及其公司应经过安全管理体系(SMS)的认证,取得符合《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要求的“安全管理证书”,否则不准在本港停靠。待港船舶不得在码头水域排放生活污水和和含油废水,确需排放的应事先到海事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交由海事部门认可的船舶服务公司接受处理。海事部门对船舶进行船舶舱底油污水的例行检查。

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系统。完善高资、龙门、大港、谏壁和扬中港区船舶污染物岸上接收和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将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纳入城市市政污水和垃圾统一管理的范畴引导船民主动送交船舶垃圾上岸,按规定处理油废水,确保达标排放(≤15PPM);加大对长江镇江段危化品船舶的检查力度,对这类船舶实行报港制、申报制和实船签证制,并通过GPS实行跟踪监督。

加强船舶污染事故预控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制定船舶相撞发生溢油和危险化学品泄漏等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船舶污染事故的监视监测系统与应急反应基地,储备溢油应急装备物资河道内一旦发生风险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8 加强沿江生态湿地保护

豚类自然保护建设与保护。核心区实行半封闭管理,禁止捕捞作业和船舶通航。缓冲区以监测、管理为主,禁止捕捞作业,鼓励开展人工增殖放流。限制船舶通行及船速,日通过船舶数量控制在20艘以下,并将通行路线安排在缓冲区边缘。实验区实行控制为主,控制渔船作业,日作业渔船控制在15艘以下,对豚类构成威胁的捕捞方式一律禁止;在沿岸及滩洲种植绿化带,防止水土流失;控制船只过往数量,日通行数量控制在30艘以下,并尽可能安排在实验区边缘通行。

加强沿江防护林建设。设置沿江湿地缓冲隔离带,建设以林地和农田为主的湿地缓冲隔离带,降低产业集聚带来的环境管理风险,隔离带的宽度依据沿江土地开发类型相应变化:生活岸线地区,建设宽度1050m风景林带;工业岸线地区,建设宽度50100m景观防护林带;农田及农村居民点地区,以农田或景观防护林带的形式建设总宽度不小于100m缓冲带。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四大家鱼”、中华绒螯蟹、翘嘴红鲌、鲤、鲫、团头鲂、鳜等重要经济水生动物苗种的增殖放流。健全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建立突发性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强化污染水域渔业应急监测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5 规划项目

5.1 规划项目

根据《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和《镇江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重点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工业污染防治和重点区域污染防治3大类工程项目,共61个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9.65亿元。其中列入《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 年)》的重点项目8个,分别是镇江市水业总公司京口、谏壁、高资、丹徒污水处理厂和扬中第二污水处理厂,华东联合制罐有限公司、江苏恒顺醋业有限公司、镇江大东纸业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1)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再生水利用和镇村污水处理等项目,共计实施23个项,其中国家规划项目5项,镇江市“十二五”环保规划项目18项,总投资17.36亿元。

2)工业污染防治项目。包括开发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业废水治理及改造、工业企业关停并转、重金属污染防治及清洁生产项目,共计16个项,其中国家规划项目3项,镇江市“十二五”环保规划项目12项,新增项目1项。总投资4.91亿元。

3)重点区域污染防治项目。包括黑臭河流整治、农村河流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连片整治等项目,共计22项,其中镇江市“十二五”环保规划项目20项,新增项目2项,总投资17.38亿元。

5.2 资金来源

为实现规划目标,筛选出重点工程项目共需投资39.65亿元。各级政府要根据本规划要求和环保工作需要,按照分级承担的原则,实行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环保投入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增加环保投入,切实保证环保投入到位,确保重点工程的完成。

1)政府投资。入江河流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主要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投入为主,国家和省区别不同情况给予支持。

2)企业投资。工业污染防治项目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企业负责。其中现有污染源治理投资主要由企业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国家和省安排一定比例的引导资金。新扩建项目环保投资,要纳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3)社会投资。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投资,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建立环境保护引导资金,以补助或者贴息方式,吸引银行特别是政策性银行,积极支持环境保护项目。


 

5.1-1 规划重点项目库

序号

区域

项目名称

规模

投资额

责任部门

项目来源

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

1

市区

镇江市水业总公司京口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能力4万吨/日,管网9.42公里

17500

市住建局

国家规划

2

市区

镇江市水业总公司征润州污水厂二期扩建

设计处理能力5万吨/日,配套管网94公里

28452

市住建局

十二五规划

3

市区

京口区雨污分流工程

建设管网长14.8公里

5500

市住建局

十二五规划

4

市区

润州工业园区污水配套工程

建设管网长10公里

3000

润州区政府

十二五规划

5

市区

润州区乡镇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

建设官塘集镇、民发委污水管网,管网长30公里

10000

润州区政府

十二五规划

6

市区

镇江市污水厂再生水利用扩建工程

对镇江征润州污水厂3万吨/日、镇江京口污水处理厂1.8万吨/日进行再生水利用,配套管网25公里

7400

市住建局

十二五规划

7

新区

东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设计处理规模2万吨/日,配套管网53.8公里

14760

市住建局

十二五规划

8

新区

镇江市新区中水回用工程

对金东纸业(江苏)有限公司、东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中水回用,规模14000/

3600

新区管委会

十二五规划

9

丹徒区

镇江市水业总公司谏壁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管网12.24公里

8841

丹徒区政府

国家规划

10

丹徒区

镇江市水业总公司高资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能力3万吨/日,管网22.76公里

10934

丹徒区政府

国家规划

11

丹徒区

镇江市水业总公司丹徒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管网80公里

4800

丹徒区政府

国家规划

12

丹徒区

世业洲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新增污水处理能力0.2万吨/

3500

丹徒区政府

十二五规划

13

丹徒区

丹徒区污水泵站建设工程

建设谷阳、辛丰、高桥等乡镇5个泵站

1800

丹徒区政府

十二五规划

14

丹徒区

丹徒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

建设高庄村(荣炳)先锋村( 世业)西斛村 (高资)等55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000

丹徒区政府

十二五规划

15

丹阳市

丹阳市石城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

石城污水处理厂、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万吨/日,完成配套建设污水管网31.9公里

8694

丹阳市政府

十二五规划

16

丹阳市

丹阳市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在司徒、珥陵、延陵、导墅、皇塘、吕城、访仙、陵口、新桥、界牌、后巷、埤城12个镇铺设污水主管网48公里,支管网32公里

14699

丹阳市政府

十二五规划

17

丹阳市

丹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在司徒镇固村等30个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实现达标排放

3000

丹阳市政府

十二五规划

18

丹阳市

丹阳市石城污水处理厂尾水利用工程

建设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尾水利用工程

5000

丹阳市政府

十二五规划

19

句容市

句容市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管网建设150公里

10000

句容市政府

十二五规划

20

扬中市

扬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万吨,管网12公里

2625

扬中市政府

国家规划

21

扬中市

金州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建设工程

设计处理能力2.5万吨/

2000

扬中市政府

十二五规划

22

扬中市

扬中市相关村开展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建设15个村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500

扬中市政府

十二五规划

23

扬中市

扬中市各镇(区)雨污分流工程

建设新坝、开发区、油坊、八桥、西来桥等镇(区)污水管网40公里

4000

扬中市政府

十二五规划

工业污染防治项目

 

24

市区

华东联合制罐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搬迁华东联合制罐有限公司

100

市经信委

国家规划

25

市区

江苏恒顺醋业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搬迁江苏恒顺醋业有限公司

1225

市经信委

国家规划

26

市区

镇江大东纸业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搬迁镇江大东纸业有限公司

5000

市经信委

国家规划

27

市区

京口区索普化工基地综合污水处理站一期建设工程

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万吨/

17456

京口区政府

十二五规划

28

市区

京口区重金属污染企业关闭项目

关停镇江市汇力电源设备有限公司、镇江佳乐电源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宝电讯电器厂

/

京口区政府

十二五规划

29

市区

润州区重污染企业关停并转项目

淘汰华宏服饰贸易有限公司落后水洗生产线;关闭镇江锁厂、惠通元四接插件有限公司电镀生产线;关闭金快乐、严岗、凯达蓄电池极板生产线;淘汰机金山、洋光、方舟水泥立窑生产线;关闭航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钢铁生产线

2600

润州区政府

十二五规划

30

新区

联港化学科技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项目

年处置利用各种高浓度废水、废有机溶液、废矿物油3万吨

1800

新区管委会

十二五规划

31

新区

新区重污染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项目

对科莱恩化学、凯迩必机械、优利德化工等近30家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等

5000

新区管委会

十二五规划

32

丹徒区

万发化纤废水处理改造工程

设计处理能力200/天,开展黑液深度治理工程

3100

丹徒区政府

十二五规划

33

丹徒区

丹徒区化肥厂改造工程

对污水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

1800

丹徒区政府

十二五规划

34

丹徒区

丹徒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项目

对镇江市丹徒区江华电源、天源蓄电池、中化镇江焦化、德力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5000

丹徒区政府

十二五规划

35

丹阳市

丹阳市重金属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工程

对丹阳宏盛宝蓄电池、盛达蓄电池、江苏快乐电源、飞天电源、永光电镀、江苏金目光学、河阳电镀厂、访仙后册五金厂、申阳电镀厂、练湖电镀有限公司、电镀二厂、环球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机械电镀厂、文教拉丝厂、江苏华久辐条制造有限公司、永恒电光源有限公司、华鑫金属涂层有限公司17家重金属污染企业治理设施进行改造

2050

丹阳市政府

十二五规划

36

丹阳市

丹阳市重点污染企业关停工程

关停丹阳成发新电源、金红枫蓄电池、康发电池、丹阳埤城朱龙福电镀厂、丹阳吕城中阳眼镜厂、丹阳蒋墅积善五金电镀厂、丹阳汇丰五金配件厂、丹阳史巷夏志军电镀点、江苏新丰电子、丹阳市晓星氧化铅厂等10家企业

/

丹阳市政府

十二五规划

37

句容市

句容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项目

对区内重污染企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2000

句容市政府

十二五规划

38

扬中市

扬中市重污染企业关停并转项目

关闭镇江爱扬化工、扬中永兴化工等企业

/

扬中市政府

十二五规划

39

扬中市

扬中市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项目

20家相关污染企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2000

扬中市政府

十二五规划

区域污染防治项目

 

40

市区

港口环境基础设施完善工程

完善镇江港等现有公共码头和港口船舶污染物岸上接收和处理处置设施

1000

市口港局

新增

41

市区

长江沿岸水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工程

在国控断面、饮用水源地等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配备相应的应急监测设施

1750

丹徒、丹阳、扬中政府、市环保局

新增

42

市区

润州区运粮河综合整治工程

10公里,取缔排污口、污水截流、绿化、打捞漂浮物、清淤换水等措施

80000

润州区政府

十二五规划

43

市区

京口区黑臭河流整治工程

实施河道清淤1.5万立方,其中虹桥港全长2.8公里、玉带河全长2.8公里,整治排污口

800

京口区政府

十二五规划

44

市区

京口区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项目

改建发酵床养猪场12户,建设沼气池6个、干粪堆粪池60个、集粪池60个,改造60个养殖场,建设粪便干湿分离通道3000米、雨污分离通道3000米、硬化场区道路3600

569

京口区政府

十二五规划

45

市区

润州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1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整治,建设沼气池

600

润州区政府

十二五规划

46

新区

捆山河整治工程

对河流进行整治,总长度为7km,圌山东麓部分河道将作取直处理,部分断面将拓宽2040

15000

新区管委会

十二五规划

47

新区

新区团结河整治工程

对新区团结河丁岗段、丁卯段河流进行整治,长度为12km

18000

新区管委会

十二五规划

48

丹徒区

丹徒区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对镇江市丹徒区通济河等50条乡级河流、105个行政村河塘进行综合整治,完成清淤54万方

5064.7

丹徒区政府

十二五规划

49

丹徒区

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沟渠塘工程

对乡村、农田、果园等现有排水沟渠塘及河道支浜等进行工程化改造,清除沟渠塘垃圾、淤泥、杂草,岸边种植垂柳、草被植物,侧面和底部搭配种植各类氮磷吸附能力强的半旱生植物和水生植物,实现对沟壁、水体和沟底中逸出养分的立体式吸收和拦截

1500

丹徒区政府

十二五规划

50

丹阳市

丹阳市九曲河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

划定备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建设污水泵房及配套供水管网

2500

丹阳市政府

十二五规划

51

丹阳市

丹阳市开发区黑臭河流整治工程

对开发区溢洪河、三叉河12公里河道进行整治,清淤26.9万立方米

600

丹阳市政府

十二五规划

52

丹阳市

丹阳市珥陵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

在珥陵镇6个行政村铺设污水收集管网44.8公里,污水提升泵站2座,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2

3700

丹阳市政府

十二五规划

53

丹阳市

丹阳市云阳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

在云阳镇6个行政村铺设污水收集管网49公里,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13

3519

丹阳市政府

十二五规划

54

丹阳市

丹阳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丹阳市后巷镇旺鸿养殖场、顺峰生猪养殖场、访仙勤俭养猪场、云阳新欣生猪养殖场、江苏生物云海辰龙生物科技公司、鸿图合作社、司徒镇绿柳农庄后巷旺腾生猪合作社宝峰养殖场、埤城绿色农牧养殖场、访仙朝荣猪场、云阳三城养殖场、荣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等12家养殖场转变养殖方式,采用发酵床养殖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1200

丹阳市政府

十二五规划

55

句容市

句容市农村环境整治示范工程

对全市条件较好的自然村进行整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环保体系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河道沟塘整治、生活垃圾处置、村容村貌改善等

5000

句容市政府

十二五规划

56

句容市

句容市农村连片环境整治工程

以建制镇作为试点,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农村环保能力建设

3500

句容市政府

十二五规划

57

句容市

句容市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沟渠塘工程

对乡村、农田、果园等现有排水沟渠塘及河道支浜等进行工程化改造,清除沟渠塘垃圾、淤泥、杂草,岸边种植垂柳、草被植物,侧面和底部搭配种植各类氮磷吸附能力强的半旱生植物和水生植物,实现对沟壁、水体和沟底中逸出养分的立体式吸收和拦截

1500

句容市政府

十二五规划

58

句容市

句容市湿地保护建设工程

建设赤山湖重要湿地环境保护基础设施

4000

句容市政府

十二五规划

59

扬中市

扬中市骨干河港整治工程

对新坝大港、联丰港、团结港、穿心港等9条骨干河港进行清淤,取缔排污口及加强岸边整治

5000

扬中市政府

十二五规划

60

扬中市

扬中市黑臭河整治工程

对明珠湾、扬子河、丰收河、新扬河、长新路南侧河道等进行整治,改造污水管网(清污分流)、取缔排污口、绿化沿河两侧道路、打捞河道漂浮物,整治长度约10公里

4000

扬中市政府

十二五规划

61

扬中市

扬中市滨江湿地公园建设工程

建设滨江湿地公园,一期占地500

15000

扬中市政府

十二五规划

 


 

6 保障措施

6.1 法律法规保障

建立环境事故问责制度。对在执行和落实本规划方面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追究责任。建立排污单位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各排污单位要认真落实规划要求,落实本单位的水环境保护职责。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政府明令关停单位要按时完成关停任务,限期治理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单位要按同行业高标准严格执行,存在污染隐患单位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造成环境危害的单位要依法进行环境损害赔偿,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6.2 经济政策保障

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增加环保投入,落实规划项目建设资金开拓环保项目资金来源渠道,积极探索第三方建设运营等多种模式。强化政府环保投入的主体地位,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公益性或公共性治污项目建设。提高新增财力政府预算中的环保投入比重,建立环境保护投资稳定增长机制。企业应积极筹集治理资金,确保完成治理任务;企业改制应明确治理污染的责任。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优惠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和社会资金,推进治污项目建设。对于农业源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量大面广、小而分散的项目,实施“以奖促治” ,提高专项资金利用效率。

6.3 监督管理保障

强化工程实施管理。各市、区应根据《规划》要求,制定辖区内分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报送环保、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备案。实施时,各市每年应就需要变更或修订的项目向环保、发改等部门提出申请,明确变更或修订理由,列明清单,获准后方可变更或修订。

高度重视规划项目的建设、运行与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水污染防治项目的工程质量和运行效果。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实施、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估等的全过程管理,并向社会公布项目的环境效益。项目建成运行后,要组织开展项目后评估。

严格建设资金管理。制定政府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资金专户,确保专款专用,加强资金拨付前的审核和使用中的监管。要切实采取措施保证各类投资及时、足额到位,确保项目按计划工期实施。

6.4 环境监管保障

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系统,确保对敏感水域水质变化的及时掌控。镇江市级监测站要按标准配置饮用水全指标分析监测仪器、重金属污染与生物毒性应急监测设备、生物毒性在线预警监测设备、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和有毒有害污染物监测仪器设备,补充必要的仪器设备和人员。

强化环境监督执法和污染源监控能力,市级、县级环境监察队伍应补充配备必要的交通、取证、通讯、快速反应等执法装备和人员,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重点工业污染源和污水处理厂应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等部门联网。建立自动化、立体化的应急监测体系,提高应急指挥综合反应能力。建立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社会整体联动的综合应急管理机制。

6.5 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

认真落实环保政策法规、建设项目审批、环保案件处理等政务公告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重大问题,要履行听证会、论证会程序。推进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公布重点污染企业污染排放情况。维护广大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治污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发挥其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增强企业社会责任,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公众环境忧患意识,倡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绿色消费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水环境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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