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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新闻来源: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8-08 15:17:00 字体【    】浏览次数: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上半年,市区优良天数达标率为55.2%排名全省第9全市国考断面Ⅰ-Ⅲ类水比例为87.5%,省考断面Ⅰ-Ⅲ类水比例为75%,较2016年年均水质分别提高了25%15%,均达到了省下达的年度目标62.5%60%、无劣Ⅴ类断面的要求。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Ⅰ-Ⅲ类水比例为100%

重点工作方面:一是开展“263”专项行动。上半年,全市形成减煤能力22.8万吨,关停、搬迁化工生产企业11家,实施太湖水污染治理48项重点工程,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示范小区12个、镇村试点4个;开展5个黑臭水体治理;建设城镇污水收集管网55.91公里,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1个;全市禁养区内养殖场795个全部关闭,建设农业部标准化示范场1家、省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6家;启动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索普化工基地、丹徒经济开发区3家化工园区(集中区)VOCs综合整治,75家重点企业完成治理。323家重点企业进行了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 9000/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5万吨/年重金属污泥处置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上半年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4.9万吨,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能够满足危险废物处置的需求。二是推进生态工程建设。2017年全市实施98个生态环境建设重点项目,上半年已完成投资约27.45亿元,占年度投资总额的54%三是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今年全市实施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项目239项,水污染防治项目63项,目前各类项目均在有序推进中。《镇江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时对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了空间位置遥感核实。四是深化重点片区环境综合整治。今年西南片区整治实施5大类32项重点项目谏壁片区实施19家企业29项污染治理任务,各项工程按序时进度推进,西南片区今年关闭的21家企业中有18家已关停或签订关停协议。

二、、下半年重点举措

1、协同各地各部门开展好“263”专项行动。一是坚决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推进电力、造纸、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减煤工作,“一企一策”制定减煤计划、研究落实减煤举措,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减煤100万吨以上的任务目标任务。二是坚决淘汰化工落后产能。按照“关停一批、转移一批、升级一批、重组一批”的要求,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推动空间集中、产业集聚、生产集约,确保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关停任务,其中2017年底前完成50%。三是坚决落实精准治污措施。组织实施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8大类48项年度重点工程,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7年度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生活垃圾治理突出分类管理,促进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年内建成28个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试点小区。黑臭水体治理突出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并举,年内完成总长度40%的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突出抓好禁养区、限养区的管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突出抓好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治理,年内重点工业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削减10%以上。环境隐患治理突出长江保护和治理,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确保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入库率达50%以上。四是坚决提升生态环保质效。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加强环境经济政策调控、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对媒体曝光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市“263”办公室督促有关部门专题研究、抓紧解决,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结果。

2、扎实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治气上,大力推进PM2.5和臭氧浓度的“双控双减”。实施8大类239项年度大气治理工程,实现大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覆盖,在所有化工园区开展废气泄漏检测与修复,加强石化、化工、电子等重点行业有机物废弃物治理,多措并举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在治水上,巩固Ⅲ类,增加Ⅱ类,集中力量消灭劣Ⅴ类。深化“河长制 ”“断面长监管模式,实施8大类63项水污染治理工程,会同有关部门系统推进黑臭水体整治,积极推进控源截污、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加快构建水循环体系,力争消灭劣水体。在治土上,认真实施镇江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3、打造亮点,不断提升生态保护水平。力推生态环境类项目建设。通过挂图作战、每月调度、定期督查等方式,确保98个生态环境重点项目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谏壁片区督促企业加快废气整治进度,确保完成29项企业污染治理项目。西南片区加快5大类32项重点整治任务的推进,确保产业转型重点项目、山体和宕口生态修复、水系治理、落后产能企业关闭等任务全面完成。

4、狠抓依法治污、严格执法。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年内完成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等8个行业的超标问题整治。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用足用好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按日计罚、司法移送等手段,依法、从严、精准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环境司法联动,协同相关部门落实新颁布的“两高”司法解释,严厉打击恶意排污和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的司法衔接工作,做到有案必移、移送必准。

5、逐步推进实行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完成火电、造纸行业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下半年推动涉及大气、水污染防治的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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