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无锡市、湖州市、杭州市环保局:
经浙江省和江苏省环保厅审批同意,我市的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拟将产生的水处理污泥(HW04,263-011-04)1000吨,转移至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转移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转移过程途径贵市(具体转移路线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特将该转移事项函告贵局。
特此函告
附件:运输路线图和联系方式
38-365365
2017年12月5日
抄送:镇江新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