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大新电镀有限公司:
依照环保部《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 我局于2014年12月1日会同镇江新区环保局组织专家对你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中期评估,你公司根据专家中期评估意见完善后,于2O15年9月25日进行了验收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结论,经研究,意见如下:
一、根据《关于公布江苏省第十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苏环办[2014]28号),你公司被省环保厅确定为江苏省第十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
二、你公司在咨询机构协助下,认真分析生产现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本轮审核重点和清洁生产目标设置合理,共确定清洁生产审核方案12项,实施12项,其中,中、高费方案2项,实施2项,实施方案投资总额15.5万元,实施完成的方案降低了能耗,减少了污染物排放,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预设目标,实现了经济与环境效益的双赢。
三、审核报告经专家评审后进行了修改,符合编写要求。专家组认为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基本达到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评审考核等级为一般。
四、希望你公司在本轮达到清洁生产三级标准的基础上,对比行业先进水平,在水循环使用、提高金属利用率以及减少镀液金属带出量等方面挖掘清洁生产潜力,完善各环节风险防范措施,走清洁生产发展之路。
38-365365
2015年12月8日
抄送:江苏省环保厅、镇江市经信委、镇江新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