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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金港特钢有限公司2014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验收意见
新闻来源:总量处 发布时间:2016-04-19 09:30:00 字体【    】浏览次数:

江苏金港特钢有限公司:

依照环保部《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我局于2O1621日组织专家对你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结论,经研究,意见如下:

一、根据《关于公布江苏省第十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苏环办[2014]28号),你公司被省环保厅确定为江苏省第十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

二、你公司在咨询机构协助下,认真分析生产现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本轮审核重点和清洁生产目标设置合理,共确定清洁生产审核方案7项,实施7项,其中,中、高费方案2项,实施2项,实施方案投资总额23.5万元,实施完成的方案降低了能耗,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预设目标,实现了经济与环境效益的双赢。

三、审核报告经专家评审后进行了修改,符合编写要求。专家组认为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基本达到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评审考核等级为一般。

四、希望你公司继续实施持续清洁生产计划,在本次清洁生产审核收益的基础上,对比行业先进水平,深入挖掘清洁生产潜力,完善各生产环节风险防范措施,走清洁生产发展之路。

 

 

 

38-365365

201641

 

 

 

 

 

 

 

 

 

 

 

 

抄送:江苏省环保厅、镇江市经信委、丹阳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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