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环境影响:废气、噪声、废水、固废等。
营运期措施: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入红旗河。合理布局车间及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必须置于室内并辅以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喷漆废气经预处理后同烘干废气一起经废气处理设施有效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VOCs排放须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32/ 3152-2016)中表1、表2规定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值要求。本项目需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不得建居民住宅和其它环境敏感目标。按固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措施,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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